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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各省债务负担及短期偿付压力详解(内含大量数据)

时间:2022-03-04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内容摘要

2021年全国地方政府实现综合财力规模约为29万亿元,较2020年增长不足0.5%。与此同时,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约4.8万亿元,城投企业净融资约2万亿元。截至2021年末,各省份债务负担变化如何?考虑城投债务后,各区域偿债压力如何?经梳理和测算,主要结论如下。

???2021年除江苏、上海债务负担比率有所下降外,其余29个省份的债务负担比率均有所上升。从排名变化看,10个省份排名上升、12个省份排名下降,其中,天津政府债务负担仍居全国第一位,黑龙江、河北、重庆、江西债务负担排名上升较快,湖南、宁夏、新疆、陕西债务负担排名下降较快。

???考虑区域内城投企业全部债务后,30个省份广义债务负担较2020年上升,其中江西涨幅最高;天津、重庆、江苏广义债务负担很重;黑龙江、河北、河南、四川2021年排名较2020年上升较快。

???对2022年各省份地方债和城投债务在三种不同情景下偿债压力进行测算。天津始终为全国偿债压力最大的省份,另外天津及江苏到期还本压力远高于付息压力,对外部融资依赖度很高。宁夏、山西、西藏等省份由于城投债发债规模较小,偿债压力始终保持很低水平。

本文包括的重要数据及测算:

???2021年各省份综合财力及构成

???2021年末各省份政府及城投债务负担测算

???2022年各省份偿债压力测算

风险提示:

统计误差;城投债务利息以区域内城投企业发债加权平均成本计,利息测算存在误差。

各省份2021年政府综合财力

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均实现同比增长;但受减少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等影响,2021年全国半数省份政府综合财力[1]下降

2021年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同时在价格上涨带动下,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0.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增速上升14.9个百分点。2021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5%和6.1%,增速分别较2020年下降7.2和22个百分点。

2021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2]规模较2020年有所回落,同比下降13.0%,主要系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2021年无抗疫特别国债,收入相应减少。受此影响,2021年全国有15个省份政府综合财力下降,16个省份政府综合财力增长,其中江苏、广东政府综合财力突破2.5万亿元。

、??各省份政府债务负担

全国共有23个省份地方政府债务负担[3]高于100%,主要分布在西北和东北地区,其中天津、贵州、内蒙古、云南政府债务负担超过150%;天津政府债务负担仍居全国第一位,黑龙江、河北、重庆、江西债务负担排名上升较快,湖南、宁夏、新疆、陕西债务负担排名下降较快

截至2021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0.47万亿元,债务负担为105%,较2020年上升16个百分点。从各省债务负担变化情况来看,2021年除江苏、上海政府债务负担有所下降外,其余29个省份的政府债务负担均有所上升;其中,黑龙江债务负担增速最快,增长超过50个百分点,云南、河北、河南次之,均超过30个百分点。从各省债务负担绝对值来看,全国27个省份政府债务负担处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债务率控制标准参考值范围(90~150%)内,整体债务压力可控。

从政府债务负担超过150%的区域来看,2021年共有4个省份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超过150%,分别为天津、贵州、内蒙古、云南。其中,天津、贵州、内蒙古主要因地方政府债务扩张速度远超综合财力增长速度导致。云南主要由于各地级市/自治州土地出让收入均出现负增长,导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下降30.3%,加之减少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收入,综合财力下降13.2个百分点,同期政府债务余额上升14.2个百分点,债务负担有所加重。

从政府债务负担处于100%~150%的区域来看,2021年全国共有19个省份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处于100%~150%区间,其中黑龙江、辽宁债务负担已接近150%,两省份目前仍处产业转型升级阵痛期,人口流失问题突出,经济增长乏力,受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政府性基金转移规模收缩等影响,东三省综合财力均有所下滑,化解历史沉淀的大规模债务的难度加剧。

从政府债务负担低于100%的区域来看,2021年全国共有8个省份地方政府债务负担低于100%,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的综合财力均保持增长势头,且规模均居全国前列,对政府债务仍可形成有力支撑;四川、山西、西藏历史政府债务负担相对较低,因此债务负担尚未突破100%。

各省份政府及城投广义债务负担

考虑区域内城投企业全部债务后,全国30个省份广义债务负担较2020年上升,其中江西涨幅最高;天津、重庆、江苏广义债务负担很重;黑龙江、河北、河南、四川2021年排名较2020年上升较快

随着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逐步化解,以及城投发展自营业务的脚步加快,城投现存债务中隐性债务的比例必然呈下降趋势。然而,政府委托代建仍是目前城投的主流业务模式。根据严控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相关政策的文件精神,委托代建资金应列入财政预算,由地方政府或其相关部门承担出资职责,城投企业仅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不会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实际业务中,城投进行大规模垫资,未来与政府结算回款的现象仍非常普遍,政府对项目负有中长期支出责任,因此城投现有债务中较大比例的债务为承担政府公益性业务形成,未来需要通过政府回款实现资金平衡。本文以(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发债城投全部债务)/政府综合财力为测算口径,即广义债务负担,对各省份政府及城投的债务负担进行分析。

从各省份广义债务负担变化情况来看,2021年江苏广义债务负担有所下降,其余30个省份均有所上升;其中江西、黑龙江、重庆、河南债务负担涨幅超过50个百分点,云南、四川、河北次之,均超过40个百分点。从排名情况及变化来看,2021年天津、重庆、江苏广义债务负担位列全国前三名,黑龙江、河北、河南、四川排名上升较快,其中河北、河南、四川主要是由于政府债务和城投债务增长快、并叠加综合财力下滑所致。如分别以300%、200%、120%为界限,可将全国31个省份划分为四个梯队(详见表2)。

四、各省份2022年偿债压力测算

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简称“地方债”)和城投债券到期后是否以债券形式借新还旧进行周转,受监管政策、金融市场环境以及企业个体差异等因素影响差异较大,但债券付息为刚性支出。因此,设定“仅付息”、“政府及城投债务付息”、“债券还本付息”三种情景,分别测算全国各省份2022年债务偿付压力。

(一)情景一:仅债券付息

测算方法:(2022年地方债付息规模+2022年城投债付息规模)/2021年政府综合财力

在仅考虑债券付息的情景下,2022年全国各省份平均付息压力为5.7%,共有16个省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得益于区域雄厚的财政实力,广东、上海等省份付息压力较低;西藏、甘肃、宁夏等省份由于存续债券规模较小,付息压力均不足5%,亦处于全国较低水平,其中,西藏依托中央有力支持,付息压力仅为1%。天津、重庆、湖南付息压力均超过8%,其中,天津是全国唯一超过10%的区域,主要因近年天津经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步伐缓慢,税收收入始终处于低位,叠加房企对天津房地产市场持谨慎态度,区域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明显改观。

(二)情景二:政府及城投债务付息

测算方法:(2022年地方债付息规模+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规模[4]*加权平均发债利率[5])/2021年政府综合财力

2022年全国各省份全部债务付息压力平均值为9.7%,共有12个省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天津、重庆、江苏仍分列全国前三位;四川、湖南、贵州、江西次之;西藏、上海、广东、海南、山西付息压力分列末五位,且均不足5%。相较于单纯的债券付息压力来看,天津、重庆依旧处在全国前两位,广东、上海、西藏稳居全国后三位,四川、陕西等省份债务付息压力排名上升明显。

(三)情景三:债券还本付息

测算方法:(2022年地方债到期规模*历史还本比例+2022年地方债付息规模+2022年城投债还本付息规模)/2021年政府综合财力

根据历史地方债本金到期偿付情况来看,地方债到期后大部分需依靠再融资接续,截至2021年末,全国地方债通过再融资方式偿还4.97万亿元,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占到期债券规模的61.7%,到期后还本比例仅38.3%,因此本测算以各省份地方债历史还本比例估算未来需还本规模。另外,考虑到部分弱区域城投债券融资持续净流出,逐渐退出债券市场,借新还旧不确定性更强,因此,城投债到期本金全额考虑在偿付压力测算中。

2022年全国各省份债券还本付息压力平均值为17.8%,共有9个省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天津还本付息压力在地方债历史还本比例仅为10.9%的情况下仍高达54.0%,高出第二位19.5个百分点;江苏因城投企业债务规模庞大,还本付息压力接近40%;湖南、江西、湖北、安徽、四川、浙江均在20%左右;青海、黑龙江、山西、甘肃等12个省份还本付息压力不到10%,其中,西藏仍为全国最低。

综合来看,在三种不同境况下,天津始终为全国偿债压力最大的省份,地方债及城投全部债务付息压力已达到21.7%,若剔除国防、医疗等民生刚性支出,天津2022年偿债压力更大。另外,天津及江苏到期还本压力远高于付息压力,对外部融资依赖度很高,考虑近一年两省份城投债净融资表现较好,预计可以通过借新还旧进行债务周转,但需要持续关注两省份城投债发行及净融资情况。宁夏、山西、西藏等省份由于城投债发债主体较少,偿债压力始终保持很低水平。

注:

[1]地方政府综合财力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加总值。

[2]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转移和政府性基金转移。

[3]债务负担测算方式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与综合财力的比值,下同。

[4]根据数据可得性,优先使用截至2021年9月末数据代替2021年末数据,其次通过2020年末同比增速量化2021年末数据。

[5]因无法获取其他类型债务完整的利率数据,因此以该省份全部存续债券的“加权平均发债利率”代替全部债务综合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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