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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登封老医院家属楼拆迁户:我们为何十年了还未住进安置房?

时间:2022-07-27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欧文 - 小 + 大

河南登封老医院家属楼拆迁户:我们为何十年了还未住进安置房?

  人的一生会有几个10年?当一个家庭的房屋被拆迁10年,却迟迟搬不进安置房,那会是何种滋味?河南省登封市老医院家属楼的不少拆迁户就遇到了这样的闹心事。

 
悲喜交加的房屋拆迁
 
  位于中岳嵩山南麓的登封市,拥有“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世界文化遗产、少林功夫等众多世界级名片。2012年7月,市区少林大道以南老医院周边实施旧城改造。居住了多年的房屋被拆迁,对老医院家属楼数十户居民来说,心理上虽一时难以接受,但想到为了城市建设的长远发展,广大居民就与嵩阳街道办事处按时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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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阳办事处发布的回迁安置公告
 
  协议约定:临时安置时间不超过24个月,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后若未回迁,甲方双倍支付乙方临时安置费。拆迁面积与可安置房屋面积差10平方米之内,按900元/平方米补齐差价;超过10平方米部分,按当时市场价补齐差价。任何一方违约,都按安置房总价值的3%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一拖再拖的安置房建设
 
  在2012年7月的拆迁动员会上,嵩阳街道办事处承诺,两年内在老医院南侧建成安置房。然而,在美好的期盼中两年过去了,拆迁户却没有看到安置房建设的迹象。
 
  在煎熬的等待中,2018年上半年,办事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拆迁户,安置房共有两处,让二选一。一是登封东区,一是老医院南侧。
 
  工作人员说,主要是原来老医院南侧小产权房拆迁户、南街村独家小院拆迁户,需与老医院家属楼商品房拆迁户一起安置,由于安置户多,老医院南侧土地面积有限,无法建足够的安置房,经协调决定在登封东区建一定数量的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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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老医院家属楼2012年7月拆迁时的状况
 
  安置终于有望。2018年12月,选报登封东区的拆迁户接到通知,并按要求选房后收到选房确认书。至于如何补交差价款,工作人员解释,待老医院南侧的安置房建成后一并发布具体标准。
 
  2019年8月,房屋被拆7年多后,选报老医院南侧安置房的拆迁户陆续接到选房通知。在选房现场,拆迁户得知,除了个别楼栋仍在施工外,其他大部分楼栋主体工程已经完工。
 
差价款问题迟迟难解决
 
  在2019年8月的选房现场,看到嵩阳街道办事处发布的回迁安置公告后,拆迁户的心里一下子由喜转悲。
 
  公告说:实际安置面积多出应安置面积10平方米以内的,按建筑成本价结算差价;实际安置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10平方米以外的,按市场价补齐差价。核定的建筑成本价、市场价是:老医院南侧“尚城国际”二期建筑成本价2200元/平方米,市场价5700元/平方米;登封东区“尚城名都”建筑成本价2450元/平方米,市场价5500元/平方米。
 
  苦苦等了7年多,拆迁户怎么也没想到,等来的竟是这样差价悬殊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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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安置公告中关于差价款的结算办法
 
  拆迁安置协议中明明写着:拆迁面积与可安置房屋面积差10平方米之内,按900元/平方米补齐差价;超过10平方米部分,按市场价补齐差价。
 
  拆迁户认为,“900元/平方米”与协议中其他10余处笔迹完全一致,都是由当初拆迁时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所写;超过10平方米部分,应按2014年市场价3000多元/平方米核定,不能按2019年市场价5000多元/平方米核定。
 
  令人不解的是,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也就是宅基地一处多户或多处联建)、独家小院,回迁安置公告中均显示有“900元/平方米”的结算条款。
 
  选房结束后,拆迁户多次向办事处时任主管副书记许喜斌、拆迁办负责人郑保安反映差价款问题,但迟迟没有得到解决。
 
  于是,拆迁户依法维权,向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和领导逐级反映。
 
河南日报报道登封市老医院家属楼拆迁安置情况。.jpg
 
《河南日报》的报道
 
  老医院家属楼拆迁安置一事引起了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2019年12月30日,河南省最权威的主流媒体-----河南日报,在版面显要位置以《被拆七年多 交房遇烦恼》为题给予重点报道。网文《问登封市嵩阳街道副书记许喜斌、拆迁办负责人郑保安》,对涉及拆迁安置有关的8个问题都作了详尽披露,点击量高达2300多万次。
 
  2020年6月,有传言称,郑保安等人涉嫌违法违纪,受到有关部门查处。但一直没有官方的正式通报。之后,许喜斌调离办事处。
 
期盼早日搬进安置房
    
  2020年下半年,嵩阳街道办事处接替许喜斌的主管领导上任后,拆迁户以为,定会有新的转机。
 
  没想到,拆迁户又一次失望了。2020年7月以来,拆迁户继续多次到办事处反映差价款问题。
 
  接替许喜斌的主管领导总是说:关于差价款问题,上级有关部门一直没有出台解决方案。谁若补交差价款,仍按2019年8月发布的公告标准执行。如果将来有新的解决方案,多交的差价款会予以退还。
 
  对此,拆迁户十分不解:拆迁户是与办事处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为什么非要等上级有关部门出台新的解决方案?办事处这样做,算不算推诿扯皮?按照当初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执行,难道就那么难吗?
 
  近两年多来,部分拆迁户由于子女结婚、老年人租房困难等原因,无奈不得不按2019年8月发布的公告标准补交差价款。
 
  2022年春节前夕,嵩阳街道办事处主管老医院家属楼拆迁安置工作的领导再次更换,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2022年7月,自称是开发商的人给一些拆迁户打电话说:尚未结算差价款的拆迁户,尽快直接与开发商结算款项,并可适当优惠。因涉诉案件多,法院有可能会对安置房进行查封,拆迁户可能最后既得不到房子,也得不到钱。
 
  拆迁户则说:我们是与嵩阳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拆迁协议,如果把差价款直接交给开发商,嵩阳街道办事处将来不承认怎么办?
 
  从2012年房屋被拆迁,到如今的2022年,已经10年过去了,不少拆迁户至今依然无法搬进安置房。
 
  安置房项目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为保护合法权益,对涉及拆迁户的安置房,有关部门也有严格规定。
 
  在此,已经苦等10年的拆迁户,希望嵩阳街道办事处给出一个明确答复,让拆迁户尽快领到钥匙,尽快搬入安置房,了却盼望已久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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